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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征集睢县地方文献资料工作的通知
作者:佚名  来源:本站原创  添加时间:2012年11月29日

      地方文献记录了一个地区的政治、经济、文教、历史等情况,并兼顾与本地相关的内容。突出的时代性,地方文献信息准确,针对性强,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和学术价值。地方文献工作是公共图书馆重点工作之一,也是公共图书馆藏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,这一点得到了图书馆界的认同和共识。 而搞好地方文献工作,首先是要做好征集工作。地方文献征集工作具有战线长、范围广、情况复杂、工作量大的特点,旧的文献有待开发,新的资料不断出现,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。为了开发本地自然、文化资源,发挥地方优势,促进我县地方经济、文化建设。睢县图书馆即日起面向社会征集睢县地方文献,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捐赠。

  一、征集范围

  凡是内容上反映睢县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和学技术、地理、历史沿革、风俗人情、人物生平事迹等及睢县出版的图书、期刊、报纸、画报、音像制品文献等。不论何时何地出版或何种形式出版,均属征集范围。

    二、征集内容

   1、地方史志:县志、镇志、村志、行业史志、地名录、地图、文史资料等;包括各村委会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以及各部门编辑出版的各类地方史志、史料、统计资料、水文、地质等方面的资料、会议资料、气候异灾资料及其它有关参考价值的文献资料。

   2、革命历史文献,各个历史时期的革命文献

   3、睢县名人资料、包括著作、手稿、学术评价、声像资料、字画、藏书等

   4、古籍图书。

   5、各乡村、家族或个人编印的族谱,各类纪念册等资料。

   6、各机关、团体、学校、企事业单位出版的各种公开或内部发行的报、刊、论文集、资料汇编、产品名录、手稿等。

   7、机关、团体、学校、企事业单位编印的政治、文化、卫生、人文景观、民俗风情。

   8、反映睢县的各类图片、画报、金石拓片、摄影、书法、绘画作品、音像制品等非书资料。

   9、凡涉及睢县的政治经济、科学技术、历史地理、教育卫生、文化艺术、风俗民情等各个方面的文献资料。不论编著者籍贯,不论何时何地成书或出版,均属征集范围。

  三、征集方式

   1、捐赠: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捐赠。如承捐赠原件,我馆阅览室将列为特藏品永久收藏,并发给收藏证书,珍善本发给一定酬金。

   2、购入:凡属征集范围内的文献,出版年月在1949年以前的,价格视文献价值及本馆的财力酌定。

   3、复制:如无法提供原件,请提供拍摄或复印等方法取得复制件。复印费用由我馆承担。

   4、编目:请提供有关提名、作者姓名、出版单位及原件收藏情况,以便编印有关文献目录索引。

   5、交换:我馆愿和有关单位及个人建立地方文献资料交换关系。

   6、对征集到的地方文献,我馆发给收藏证书,定期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,并宣传表彰捐赠者。并向捐赠者免费提供收藏文献资料查阅服务。

   7、对积极呈缴地方文献的社会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颁发牌匾.

    地方文献征集热线:0370-8272006    13608402247

    联系人 :韩清华   

    办公地址 :北湖公园图书馆采编

 

 

 附: 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征集睢县地方文献资料工作的通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睢政办【2011】50号

各乡镇人民政府、县政府有关部门:

为更好地收集、整理、保存和利用地方文献资料,完善地方文献资源体系,丰富地方文献馆藏资源,进一步推动全县政治、经济、文化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。经研究,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地方文献资料征集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征集文献的类型及范围

1、征集文献的类型:图书、报纸、期刊、手稿、拓片、照片、视听资料(录音带、录像带、光盘)、电子出版物等。上述各类文献资料,其载体材料包括纸、绸布、金属、木材、石材、胶片、磁性材料等,其发行方式包括邮发、自发、代办发行、委托经销、内部交流等。涉及保密的文献资料,按国家和省有关保密规定执行。

2、地方文献的缴送办法:图书类(包括图书、图片、画册、地图等)每版次送交至少2份(册、张),同一种图书的不同装帧、开本、版式、纸张、字号的版本,送交至少2册(张);音像、电子制品每种送交至少2盒(张);期刊类(包括定期、不定期或有连续期号的增刊、号外)每期送交至少2份;报纸类(包括各种增刊、副刊、号外)送交合订本至少2份(包括缩印本、目录、索引等),或以非合订本形式定期送交;文献资料可直接,或以邮寄方式送交。

3、地方文献的缴送时间:图书、期刊、报纸合订本和音像、电子制品,在出版(或印刷)后一个月内;非合订本报纸在出版后一周内。本通知下达前已出版、编印的符合征集范围的各类文献资料,各有关单位应积极补送。

4、征集文献的范围:

(1)内容涉及睢县、个人或县级机构编纂的文献,包括地方年鉴、统计资料、地方史、家谱、旅游读物、专题资料汇编、本地风景名胜、文化遗存文献、当地传统物产、特色或支柱产业文献、会节文献、地图、政史文史资料、电话号码簿、地方丛书、文献汇编、老照片等。

(2)报刊类文献:我县出版和发行的报刊类文献以及内容涉及人或事的报刊类文献等。

(3)影像类、电子类文献:内容涉及我县人或事的影像类、电子类文献等。

二、工作要求

1、广泛宣传。开展地方文献资料征集活动,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,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。各乡镇、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,积极配合县图书馆的征集工作,确保相关征集活动顺利进行。要通过电视、广播、报纸等新闻媒体,大力宣传征集地方文献资料的意义、作用及征集内容和范围,积极营造氛围,扩大社会影响,让更多的人了解地方文献的重要价值,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。

2、建立制度。建立地方文献资料赠送制度,确定县图书馆为我县地方文献资料收藏和整理的主要机构。凡出版文献的有关部门,要免费赠送县图书馆一定数量的样本。

三、收藏与利用

1、各捐献单位和个人要积极主动与县图书馆建立联系;县图书馆要认真建立健全地方文献接受、整理、保存制度,向读者提供优质服务。属于保密资料的按保密规定管理、收藏。

2、凡自愿捐赠的作品,均作为县图书馆地方文献专库规定管理、收藏。

3、对所有捐赠者一律颁发县图书馆《地方文献收藏证书》,贡献突出者,予以通报表彰。

4、作者本人捐献地方文献时,请附本人通讯方式,以便联系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1年11月4日

 

睢政办【2011】50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