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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睢县拾金不昧五人物
作者:尹传声  来源:本站原创  添加时间:2016年01月19日

 

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。自古以来睢县就土厚泉深,人敦善行。清光绪十八年《睢州志》中,记载了明清时五位睢州籍拾金不昧典范人物,现予摘编,以飨读者。
陈珺太学生入中央最高学府国子监读书者。清雍正十一年(733),一天,陈珺在道行中拾到遗金三百两,随即停车等候失主回找。过了些时辰,果有失主慌张找来。经过认真询核确认,陈珺把三百两金完璧归赵。失主感谢不尽,非要拿出一半相赠不可,陈珺固辞,分文不受。后来有人把这事禀告给了知州。知州感其德行,亲书好义可嘉四个大字,制额悬挂陈珺家门,以示旌表。
陈聚,经商者。清道光年间,有个叫马清源的商贾,不慎丢银一百七十两。陈聚拾到此银后,不见人找,只好回家以待问询。过了四个月,马清源巧与陈聚相遇,言谈中,马清源不经意间提到他四个月前丢银一事。陈聚一听,其丢失情节和数额与自己所拾两相符合,二话不说就把一百七十两银钱如数交给了马清源。马自然是千恩万谢不止。时隔不久,有个叫王振山的永城人,寓居在陈聚家时,有一百四十两银遗落,可本人却浑然不觉。王走后,陈聚在收拾房间时,意外发现巨额银两,马上猜知为王振山所遗,遂函告其来取所遗之银。从此,大家都称陈聚为有义人之首。
谷成功,家居农村,以种蔬菜瓜果为业。有次他去州城办事,在途中拾到成串的铜钱二百千。为尽快寻到失主,他到处张贴招领之告。后有孟津商人找到谷,哭诉自己不慎丢失成串铜钱一事。经谷认真查核,两数相合,即取出所拾铜钱,悉数归予。该商人备办了厚礼去谷家相谢,谷坚辞不收。商人后赠匾额曰不贪为宝
杨济,贡士出身。明正德间,他在路上拾到遗金百两后,遂停止行走,等候失主。后失主回找,杨悉数归还。杨济任清水县(今甘肃清水县)教谕(县学教官,正八品)时,常常捐俸接济贫士。
李警众,在路上拾到遗金四百两后,就不断打听失主。三年后,有失主找到他,归还时,他连原封存遗金的标记都未动过。
拾金不昧之举既展示了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的传统道德和社会风尚 也体现了一个人具有的圣洁灵魂和高尚情操。曾几何时,在社会上广为传唱的我在马路边拾到一分钱,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这首温馨甜美的童谣,不知滋润了多少天真无邪的心灵,也营造了和谐清正的良好社会氛围。想当今,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虽然在传承着、高扬着,但不可否认,这种现象已不尽如人意,人们对丢失的东西能否再找回来的期望值已大大降低。君不闻,什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诉求给予合理补偿等理论,对拾金不昧这个古老命题进行肆意诠释,导致拾金不昧固有的高尚纯洁的品质发霉了,变味了有的对拾到的钱物有人找就还,无人寻就掖,决不主动声招或上交。有的赤裸裸地索要报酬补偿。更有甚者,干脆昧心不认。天天做着能拾到重金贵银一朝变富美梦的大有人在。真个人心不古,风歪气邪啦。
今天,我们重温拾金不昧之话题,就是要传承美德,纯洁灵魂,唤起良知,为建设海内升平,路不拾遗,外户不闭,商旅野宿的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。